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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船政交通職業(yè)學院效能目標管理考核細則
發(fā)布人:潘育平  發(fā)布時間:2019-02-25   瀏覽次數(shù):2266

為加強學院內部治理,充分調動教職工工作的主動性、積極性,激發(fā)各部門的工作活力,落實工作職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工作效率和教育教學質量,根據(jù)《福建省機關效能建設工作條例》、《福建船政交通職業(yè)學院年度考核實施辦法》、《福建船政交通職業(yè)學院進一步加強效能建設工作意見》,結合學院實際,對原《福建船政交通職業(yè)學院效能考核細則(試行)》(閩交院辦〔201747號)進行修訂。具體如下:

一、考核原則

堅持圍繞中心、突出重點,科學合理、客觀公正,獎優(yōu)罰劣、持續(xù)改進,平時考核與學年考核相結合的原則。促進學院各部門及其全體教職員工辦實事,求實效,講質量,不斷提高效能建設水平。

二、考核范圍

全院分為教學部門和非教學部門兩大組類進行考核。

三、考核內容

主要考核各部門在貫徹落實國家、福建省和學院重大決策部署,圍繞學院中心工作,履行本部門職能職責中所取得的工作業(yè)績。考核實行百分制。

(一)非教學部門

主要考核非教學部門(包括黨政管理機構、教輔機構、其他機構)。具體考核指標如表1所示。 

1  非教學部門效能考核指標及分值

考核指標

分值

一級指標

二級指標

全面從嚴治黨

落實黨建工作完成情況10

15

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5

工作業(yè)績

推動學校重點工作35

67

履行部門職責32

工作作風

機關文明處室創(chuàng)建10

10

校園安全

平安校園建設8

8

(二)教學部門

主要考核教學部門年度職責落實情況、運行管理狀況以及在專業(yè)建設和教科研、社會服務等方面的成績。考核分為業(yè)務實績和正向激勵兩部分,業(yè)務實績部分的考核內容(見附表2),分值為85分;正向激勵部分的考核內容如附表3所示,分值為15分。

四、考核方法

(一)平時考核

1.平時考核是指效能辦平時采集有關數(shù)據(jù)、投訴的受理、日常明察暗訪以及征詢收集意見等。平時考核的情況作為學年考核時考核工作小組打分的依據(jù)之一。

2.為規(guī)范考核指標中“會議紀要督辦、工作部署、意見反饋、文件落實、總結”等日常性工作沒有及時完成,或完成質量不高的考核,該指標統(tǒng)一合并在“部門管理”中“效能督查督辦落實情況”,并按照統(tǒng)一扣分標準執(zhí)行。

(二)學年考核

各部門撰寫部門學年工作總結報送給人事處、院效能辦,并在學院學年考核工作會議上述職。

根據(jù)學院公布的材料及各部門一學年綜合完成任務的情況及表現(xiàn),學院領導和效能考核小組經充分研究后再測評各部門得分。

1.工作評價

1)非教學部門

以主觀評價的指標考核為主,采用測評的方式進行。評分標準如附表1所示。

2)教學部門

1)業(yè)務實績考核。根據(jù)學院公布的材料及各系部綜合表現(xiàn),對照系部業(yè)務考核指標,效能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討論研究后再測評打分。評分標準如附表2所示。

2)正向激勵考核。根據(jù)本部門當年度集體成果增量,確定正向激勵考核成績。正向激勵考核先由各系部自評,形成自評報告。各系部將自評報告及相關佐證材料上報效能考核小組,由效能考核小組會同相關職能部門,按照附表3進行評分。正向激勵考核成績最高得分為15分。所有教學部門正向激勵考核總分按15%折算。

2.實行工作獲獎加分

1)獲國家級、省(部級)、市(廳)級表彰獎勵的,可加3、2、1分;獲中國高教學會、中國高職教育學會、中國交通教育行指委及教職委表彰獎勵的,可加0.5分(其他各種學會、協(xié)會及其他非政府部門組織的不納入其中)。教學部門的教學類獲獎按照附表3評分不重復計算。

2)教師、學生參加技能競賽、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大賽獲獎:國家級一等、二等、三等,省級一等、二等、三等獎,各種學會、協(xié)會及其他非政府部門組織的,每項分別得分5、43、32、1、0.5分。

3)新聞信息宣傳獲得社會新聞媒體及政府各類信息簡報宣傳報道的,國家級、省部級、市廳級分別加2、1、0.5分;受到省教育廳主辦的教育簡報采納的加0.5/則,廳網(wǎng)站主頁0.2/則。

4)部門工作得到省部級以上機構或領導通報表揚或批示肯定的,加2分;市廳級的加1分??偨Y的行業(yè)典型經驗得到全國、省部、市廳推廣交流的,分別加2、1、0.5分。在全國性、省部級、市廳級會議上作典型發(fā)言的,分別加2、10.5分。

5)承辦各級各類會議及競賽,省部級以上、市廳級的,分別加21分(主辦部門得總分值的80%,協(xié)辦部門均分該項分值的20%)。

6)對同一項內容的多次表彰以最高級別為準,不予累計。加分由考評對象向效能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經考核辦初審后由考核工作小組認定。

3.實行突出問題扣分

存在下列突出問題并經查實的予以扣分,扣分無下限。扣分由效能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后由考核工作小組認定。

1)因工作不作為,被其他部門或教職工投訴并經紀檢監(jiān)察審計處核實的,每次扣1分;

2)出現(xiàn)工作失誤,影響學校工作的,每次扣2分;

3)受學校通報批評或責任追究的,每次扣3分;

4)部門內相關同志有違紀行為的扣1.5分,違法行為的扣2分;

5)部門內教師出現(xiàn)重大教學事故、在校期間(含頂崗實習期間)由于管理失誤發(fā)生師生人身傷害等事故的,每次扣2分;

6)由于管理不善學生發(fā)生大規(guī)模打架斗毆等不良現(xiàn)象的,相應系部每次扣2分;

7)因師生不當行為引發(fā)網(wǎng)絡輿情問題,給學院造成負面影響的,相關部門每次扣2分。    

五、考核得分及結果運用

(一)考核得分

1非教學部門考核成績=指標考核成績(總分100)+(減)分

2.教學部門考核成績=業(yè)務實績成績(85%+正向激勵成績(15%+()

(二)考核等次評定

效能考核分為優(yōu)秀、合格、一般三個等次。考核對象由于工作失誤等原因,發(fā)生嚴重責任事故,給學院造成重大不良影響,其當年的效能考核直接定為“一般”等次。部門主要負責同志有違法違紀行為的,其當年的效能考核不得評為優(yōu)秀。

(三)結果運用

本著獎優(yōu)、治庸、罰劣的原則,建立作風效能獎懲機制,合理有效地運用考評結果。效能考評結果納入部門年度考核中。

六、其他

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實施,原《福建船政交通職業(yè)學院效能考核細則(試行)》(閩交院辦〔201747號)同時廢止。

 

     附表:1.非教學部門效能考核評分標準

           2.教學部門效能業(yè)務實績考核評分標準

3.教學部門效能正向激勵考核評分標準

 

附表1

非教學部門效能考核評分標準

被考核部門:             評價主體:               日期:               

考核指標

考核內容

分值

考核組織部門

得分

一級

指標

二級指標

全面從嚴治黨(15分)

落實黨建工作完成情況10

1.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

2.加強黨員規(guī)范化管理,進一步發(fā)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3.加強宣傳、意識形態(tài)工作,弘揚主旋律,唱響正能量

4.以共創(chuàng)共享文明和諧為目標,積極參與學院精神文明建設

未完成1項扣1.5分,未按時完成1項扣0.2

黨委

工作部

 

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5

1.全面從嚴治黨工作任務落實完成情況;

2.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與工作作風情況;

3.執(zhí)行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情況;

4.嚴格執(zhí)行黨的六大紀律情況等。

工作任務未完成1項扣1分,未按時完成1項扣0.5分;部門及人員被組織處理的,每次視情況扣1至3分,違紀違法被查處的或被集體問責的,扣5

紀檢監(jiān)察審計處

 

工作業(yè)績67

推動學校重點工作35

1.省示范性現(xiàn)代職業(yè)院校建設任務完成情況(20分);

按照省示范??己宿k法進行評分

示范辦

 

2.學院本學年重點工作任務落實情況(15分)

未完成1項扣0.5分,未按時完成1項扣0.2分。

辦公室、相關部門

 

履行部門自身職責32

1.專項資金預算執(zhí)行率(15分)

未完成經費使用10%1.5

(沒有專項資金項目的部門按七折計算)

財務處

 

2. 效能督查督辦落實情況(17分)

未完成1項扣0.5分,未按時完成1項扣0.2

效能考核工作小組

 

工作作風10

機關文明處室創(chuàng)建10

思想作風、工作作風、服務意識、文明辦公等建設(10分)

按照《機關文明處室創(chuàng)建檢查評比細則》進行評分

機關黨總支

 

校園安全

8

平安校園建設8

1.落實校園綜治安全建設,無發(fā)生安全事故

2.認真落實安全綜治、防災防臺、防汛工作布置,做好隱患檢查、整改、預防工作

發(fā)生安全重大事故,一票否決扣全分;若發(fā)生事故1次扣2分;未按要求開展相關工作1次扣1

安全管理辦,后勤處

 

 

 

 

 

 

 

 

 

 

 

 

 

 

 


附表2

教學部門效能業(yè)務實績考核評分標準

被考核部門:            評價主體:                 日期:               

考核指標

考核內容

分值

考核組織

部門

全面從嚴治黨

12分)

落實黨建工作情況

8分)

1.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

2.健全貫徹執(zhí)行黨政聯(lián)席會議制度

3.加強意識形態(tài)工作,在教師引進、課程建設、教材選用、學術活動等重大問題上把好政治關

4.加強教師、學生和退休黨支部工作的指導,推進黨支部規(guī)范化建設

5.加強黨員規(guī)范化管理(抓好發(fā)展黨員工作、落實“三會一課”和“主題黨日”活動制度)

6.推進各級黨組織書記抓黨建述職評議考核全覆蓋

7.加強宣傳工作,弘揚主旋律,唱響正能量

8.以共創(chuàng)共享文明和諧為目標,積極參與學院精神文明建設

未完成1項扣1分,未按時完成1項扣0.5

黨委

工作部

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4

1.全面從嚴治黨工作任務落實完成情況;

2.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與工作作風情況;

3.執(zhí)行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情況;

4.嚴格執(zhí)行黨的六大紀律情況等。

工作任務未完成1項扣1分,未按時完成1項扣0.5分;部門及人員被組織處理的,每次視情況扣1至2分,違紀違法被查處的或被集體問責的,扣4

紀檢監(jiān)察

審計處

推動學校重點工作

7分)

省示范性現(xiàn)代職業(yè)院校建設任務完成情況(7分)

按照省示范校考核辦法進行評分

示范辦

系部日常工作(8分)

1.專項資金預算執(zhí)行率(3分)

未完成經費使10%,扣0.3

財務處

2.效能督查督辦落實情況(5分)

未完成1項扣0.5分,未按時完成1項扣0.2

效能考核

工作小組

教學管理(5分)

1.教學進程表(1.5分)

專業(yè)教學進程表超過規(guī)定時間提交,扣0.1分;專業(yè)教學進程表內容或格式有誤,每項扣0.1分,最低得分為0分。

教務處

2.調停課次數(shù)(1.5分)

按因私調停課人均次數(shù)進行排名,排位最高得分為0,每低一位排名加0.15分,最高分為1.5分。

教務處

3.其它教學資料報送(2分)

超過規(guī)定時間提交的,每項扣0.25分;內容有誤,每份(項)扣0.1分。

教務處

學生管理

4分)

1.學生遵守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2分)

學生受到學校處分的,每人次扣0.25

學生處

2.學生學費收繳情況(1分)

未完成1%0.1

財務處

3.學生參與評教情況(1分)

學評價(參評率排名,前5名得1分、后5名扣1分)

教學督導與教育研究所

師資隊伍建設

9分)

1.專兼教師日常教學規(guī)范(2)

1.系部教師被通報批評(每人次扣1分)

2.教學事故及教師違紀統(tǒng)計(每一起二級以下扣1分、二級以上的扣2分)

教學督導

與教育

研究所

2.專任教師培訓(2分)

省示范校建設各系部師資培訓經費完成90%0.5分,完成80%1分,完成70%及以下扣2分。

人事處

3.專任教師下企業(yè)實踐(1分)

35周歲及以下中青年教師每年下企業(yè)實踐不少于1個月,未完成每人次扣0.5

人事處

4.新教師培養(yǎng)(1分)

根據(jù)學院新教師培養(yǎng)規(guī)定,落實新教師培養(yǎng)各個環(huán)節(jié),安排新教師導師、坐班、班主任、下企業(yè)實踐等環(huán)節(jié),未完成每人次扣0.5

人事處

5.兼職教師的聘用(2分)

未制定兼職教師聘用計劃扣1分,未完成示范性院校兼職教師聘用任務扣2分。

人事處

6.系部招聘(引進)高層次人才情況(1分)

未與擬引進人才進行實質性對接的扣1

人事處

實踐教學及

校內實驗(訓)室管理

4分)

實驗(訓)室項目建設(1分)

對照2017實驗(訓)室新、改擴建項目建設計劃(含各類重點建設項目中的實訓室建設項目)進行考核,未按計劃完成,每項目扣0.25分。

實訓中心

儀器設備管理(1分)

各系部要做好儀器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故障維修、臺賬盤點、數(shù)據(jù)報送等工作。設備保養(yǎng)、維修、使用的記錄齊全、保持設備完好率達95%以上;根據(jù)《福建船政交通職業(yè)學院教學儀器設備管理辦法》每發(fā)現(xiàn)一次相關問題扣0.2分。出現(xiàn)儀器設備丟失或者安全事故不得分。

實訓中心

實踐教學管理(1分)

各系要對課程實驗、實訓、集中性實踐等實踐教學全過程進行嚴格管理,對實施過程中的實踐教學計劃、實踐教學安排、實踐教學工作量的統(tǒng)計、實踐教學的秩序、紀律、質量效果等工作進行考核評價,依據(jù)《校內實踐教學基地實踐教學管理辦法》、《實驗教學工作規(guī)范》《實訓、實習教學工作規(guī)范》每發(fā)現(xiàn)相關問題一次扣0.2分,扣完為止。出現(xiàn)實踐教學安全事故不得分

實訓中心

實驗(訓)室安全衛(wèi)生管理(1分)

日常管理規(guī)范有序,干凈整潔,無安全隱患;根據(jù)《福建船政交通職業(yè)學院實驗(訓)室安全衛(wèi)生管理辦法》、《福建船政交通職業(yè)學院?;饭芾磙k法》、《福建船政交通職業(yè)學院學生實踐教學安全管理辦法》管理不規(guī)范的,每發(fā)現(xiàn)相關問題一次扣0.2分,扣完為止;出現(xiàn)安全事故的不得分。

實訓中心

人才培養(yǎng)質量

7分)

學生退學率(1分)

按系部退學率進行排名,退學率最低的為滿分,依次遞減扣分,每下降一位扣0.1分。

教務處

學生畢業(yè)率(1.5分)

按系部退學率進行排名,退學率最低的為滿分,依次遞減扣分,每下降一位扣0.1分。

教務處

畢業(yè)生就業(yè)率(1.5分)

畢業(yè)生就業(yè)率超過學校目標規(guī)定值為滿分,未達到目標值的,根據(jù)就業(yè)率排名高低,依次遞減扣分,每下降一位排名扣0.15分。

學生處

學生對教學的評價(2分)

學生對系部教師教學評價優(yōu)秀率≥90%2分,≥80%1分,≥60%0.5分,低于60%不得分。

教學督導

與教育

研究所

招生計劃實際完成率(1分)

達到學校平均值為滿分,未達到目標值的根據(jù)排名,依次遞減扣分,每下降一位排名扣0.2分,扣完為止。

教務處

校企合作、對外合作辦學

6分)

年度新增校企合作簽約數(shù)(2分)

根據(jù)系部年度新增校企合作簽約企業(yè)數(shù)量進行綜合排名,第一名的系部為滿分,后面的根據(jù)高低排名,依次遞減扣分,每下降一位排名扣0.25分。

職業(yè)技能

中心

年度新增訂單班、二元制、現(xiàn)代學徒制個數(shù)(2分)

根據(jù)系部校企合作訂單班數(shù)量進行綜合排名,第一名的系部為滿分,后面的根據(jù)高低排名,依次遞減扣分,每下降一位排名扣0.25分。

職業(yè)技能

中心

開辦閩臺合作班、對外合作班數(shù)量(2分)

按本學年開辦閩臺合作班、對外合作班的總數(shù)進行排名,第一名的系部得滿分,依次遞減扣分,每下降一位扣0.25

職業(yè)技能

中心

科研質量

7分)

制定所屬平臺、團隊年度建設工作計劃,本單位技術服務年度工作計劃,撰寫相應的年度總結材料(1分)

按期量質要求完成得滿分,未完成不得分,完成但有欠缺酌情扣分。

現(xiàn)代教育

技術及

網(wǎng)絡中心

聯(lián)合企業(yè)共同申報各級各類科研課題完成數(shù)(1分)

基本分×完成率;完成率大于100%,按100%計。

現(xiàn)代教育

技術及

網(wǎng)絡中心

技術服務項目完成數(shù)(1分)

基本分×完成率;完成率大于100%,按100%計。

現(xiàn)代教育

技術及

網(wǎng)絡中心

橫向項目到款額(2分)

基本分×完成率;完成率大于100%,按100%計。

現(xiàn)代教育

技術及

網(wǎng)絡中心

專任教師(包括實驗員、實習指導教師)在CN及以上級別刊物發(fā)表論文不少于1篇(1分)

完成得滿分;少完成1篇扣0.2分,扣完基本分為止。超額完成,不加分。

現(xiàn)代教育

技術及

網(wǎng)絡中心

在職副高以上職稱的教師每年面向學生至少舉辦1場與所從事專業(yè)相關的專題講座,在職具有講師職稱的教師每2年面向學生至少舉辦一場與所從事專業(yè)相關的專題講座(1分)

完成得滿分;少完成1場扣0.2分,扣完基本分為止。超額完成,不加分。

現(xiàn)代教育

技術及

網(wǎng)絡中心

社會服務

7分)

社會培訓的人次(3分)

(系部實際完成培訓人次/學院下達目標人次)*3分。

每學年各系部社會培訓人次完成分值以上述公式計算。

繼續(xù)

教育部

經費創(chuàng)收情況(2分)

  (系部教職工人均創(chuàng)收額/各系部教職工人均創(chuàng)收額最高值)*2分。

每學年各系部創(chuàng)收完成情況分值以上述公式計算。各系教職員工數(shù)含在編及代理人員。

繼續(xù)

教育部

培訓質量(1分)

培訓管理規(guī)范有序,發(fā)生學員投訴等情況1次扣0.5

(若無開展培訓業(yè)務,此項不得分)

繼續(xù)

教育部

培訓新項目拓展(1分)

有新拓展項目加1

繼續(xù)

教育部

 

公共教學部和思政部積極開展社區(qū)和學生素質提升活動情況

考核分值參照上述4小項

繼續(xù)教育部,黨委工作部,學生處

信息化教學

5分)

完成重點專業(yè)2門核心課程信息化教學資源建設(2分)

基本分×完成率;完成率大于100%,按100%計;完成質量有欠缺酌情扣分。 

現(xiàn)代教育技術及網(wǎng)絡中心、教務處

開展信息化教學比例不低于本年度開設課程30%2017年)/50%2018年)(2分)

基本分×完成率;完成率大于100%,按100%計。

現(xiàn)代教育技術及網(wǎng)絡中心、教務處

各級各類信息化教學大賽報名參加完成數(shù)(1分)

基本分×完成率;完成率大于100%,按100%

現(xiàn)代教育技術及網(wǎng)絡中心

平安校園建設

4分)

1.落實校園綜治安全建設,無發(fā)生安全事故;2.認真落實安全綜治、防災防臺、防汛工作布置,做好隱患檢查、整改、預防工作。

發(fā)生安全重大事故,一票否決扣全分;若發(fā)生事故1次扣2分;未按要求開展相關工作1次扣1

安全管理辦,后勤處


附表3

教學部門效能正向激勵考核評分標準

被考核部門:                                      日期:               

項目

評分指標

考核

組織部門

評分

專業(yè)建設和教學改革

①專業(yè)、教學資源庫等。國家、省、校級每項分別得分5、31;

②課程建設:國家級、省級分別得分5、3分,市廳級以下不得分;

③專業(yè)建設與教學改革項目:國家、省、市廳、校級每項分別得分53、1、0.5分;

教學成果獎:國家級、省級、校級教學成果獎每項分別得分5、3、1;

教務處

 

⑤教材建設:主編國家級規(guī)劃教材3/部、其他公開出版教材1/部,專著(第12/部;

現(xiàn)代教育技術及網(wǎng)絡中心

 

⑥合作辦學:年度新增校企合作(深度合作企業(yè)2/3分;一般校企合作5/3分),新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yè)1/2分,新增校校企合作辦學專業(yè)1/2分。

職業(yè)技能中心

 

實踐教學和實訓基地建設

①校內實訓基地:國家、省、校級分別得分5、3、1;

②校外實訓基地建設(含大學生校外實踐基地):國家、省、校級每項分別得分53、1。

實訓中心

 

師資隊伍建設

①教學/科技團隊:國家、省、校級每項分別得分5、31;

②專業(yè)帶頭人:骨干教師、教學名師、千百十工程培養(yǎng)對象、優(yōu)秀青年教師:國家、省、校級每項分別得分5、31;

③優(yōu)秀人才引進:成功引進正高1名得3分、人才緊缺專業(yè)的副高或博士1名得2分。

人事處

 

學生綜合素質培養(yǎng)

指導學生參加技術開發(fā)、文化素質等實踐類競賽活動獲獎,國家級一等、二等、三等,省級一等、二等、三等獎,每項分別得分5、3、2、2、10.5(不分等級者按一等獎計分),市廳級以下不得分;指導學生獲國家專利每項得分3分;畢業(yè)生自主創(chuàng)業(yè)每項得2分。

學生處、團委

 

科研和社會服務

科技平臺/團隊:國家、省部、市廳、校級每項分別得分5、42、1;

縱向科研項目立項:國家、省部、市廳、校級每項分別得分5、4、2、1;

橫向項目(含政府購買及外包技術服務項目;不含學歷教育、海船員培訓、員工繼續(xù)教育培訓、職業(yè)資格證書考證培訓)到賬額:到賬額超10%,得0.5分,最高得5分;

論文:被SCI、EI、ISTP三大檢索所收錄,每篇得2分;

專利授權:獲得發(fā)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含外觀設計、軟件著作權)授權每件分別3分、1分;

技術成果轉化:轉讓收入10萬元及以下得5分,10萬元至50萬元得7分,50萬元及以上得10分;

科技成果獎:國家、省部、市廳級科技成果獎每項分別得分10、53;

現(xiàn)代教育技術及網(wǎng)絡中心

 

 培訓項目:到賬經費人均2.0萬元以上得5分,人均1.5萬元以上得3分,人均0.5萬元以上得1分。

繼續(xù)

教育部

 

其他項目

每年考核前由教學工作委員會根據(jù)學校發(fā)展需要調整(最多5)

 

 

注:

1. 項目、成果業(yè)績所屬單位均須注明福建船政交通職業(yè)學院,否則不計算在內。對于跨部門合作的項目和成果,其歸屬部門為項目第一負責單位;相同項目(成果)以最高級別計算。

2. 項目、成果業(yè)績的完成人、參與人均含各教學部門的雙肩挑人員。

3. 項目、成果的級別認定,參照學校相關規(guī)定標準執(zhí)行。

4. 項目建設期內,均按其相應等級計分;項目結束第1年內計2/3分值,第2年內計1/3分值,第3年不計分值;若未明確建設期的項目,省級及以上按3年計,市廳(校)級及以下按1年計。對于當年度逾期不驗收的項目,則按該項目分值的2倍扣除,若驗收不通過則按該分值的3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