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處

關于印發(fā)《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行〔2013〕531號)

發(fā)布時間:2018-06-05瀏覽次數:13542

黨中央各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xié)辦公廳,高法院,高檢院,各人民團體,各民主黨派辦公廳,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為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中央八項規(guī)定及其實施細則,推進厲行節(jié)約反對浪費制度建設,加強和規(guī)范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根據《黨政機關厲行節(jié)約反對浪費條例》,我們制定了《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F印發(fā)給你們,從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執(zhí)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向我們反映。
  請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參照本辦法,結合實際情況,抓緊修訂本地黨政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并報財政部備案。
  附件: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

                           財政部
                         2013年12月31日

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docx